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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2 纪念刘胡兰烈士英勇就义三十周年

浏览(460)作者:shendu来源:惠泽藏品网时间:2022-09-02

J12 纪念刘胡兰烈士英勇就义三十周年

1977.1.31,影写版,P11.5,31*52mm,40(10*4)。

[D]叶武林。


本套邮票共3枚。

3-1为“刘胡兰烈士像”。

3-2为“生的伟大 死的光荣”。图为毛泽东题字的手迹和刘胡兰纪念碑。

3-3为“发扬刘胡兰的革命精神”。图为工、农、 兵、学、商和刘胡兰塑像。


刘胡兰,1932年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她10岁参加抗日儿童团,194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她领导当地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和支援前线工作,曾任解放区妇救会干事和秘书。1947年1月12日,国民党军队袭击云周西村时,因叛徒出卖被捕。面对敌人,她坚贞不屈,大义凛然,从容就义。同年2月被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刘胡兰--女,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现改名为刘胡兰村)人,1932年10月8日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出生时父母给她起名“刘富兰”,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一个挣扎在苦难与贫困线上的家庭对富裕生活的企盼与追求。然而,在那黑暗笼罩的年代,数不清的苛捐杂税与劳役压得这个家庭连气都喘不过来。父亲刘景谦,虽是种地的一把好手,但是在封建地主与富农的残酷压迫剥削下,加上连年的天灾兵祸,虽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也难以支撑这日渐贫困的家。由于长期的清贫与劳累,生母王变卿身体虚弱多病,特别是生下其妹爱兰之后,一病不起。刘胡兰4岁时,生母就撒手人间,使刘胡兰过早地失去母爱,倍加体尝到了人生的不幸与苦难。

刘胡兰10岁参加儿童团。1945年10月参加文水县委妇女工作干部训练班。

11月被分配回云周西村工作,担任村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秘书,后任区妇女干事。


1946年6月,参加了该县的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区委决定破格吸收14岁的刘胡兰为中国共产党候补党员。1947年1月12日清晨,国民党军偷袭云周西村,由于叛徒的出卖,国民党军把她和另外6人抓了起来。她在敌人威胁面前,坚贞不屈。


国民党军铡死6位村民以后,又威逼她投降,她毅然向铡刀走去,从容就义。194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晋绥分局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1957年1月12日,在她英勇就义的地点修建了烈士陵园和纪念亭,以后又在墓前竖立了刘胡兰雕像,并建有刘胡兰纪念馆。该馆大门内迎面矗立一块汉白玉碑,正面镌刻着毛泽东的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背面镌刻着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关于追认刘胡兰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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